隐瞒病情造成全家得性病
患者杨某,女,36岁,已婚,中学老师。婚后第二年正常妊娠分娩一女,现已8岁,身体健康,学习成绩良好。因患盆腔炎五年,久治无效,来南京求医。患者开始时,只是反复发生尿频、尿急、尿痛等尿路感染症状,与丈夫性交后症状加重,不愿意过夫妻生活,以致夫妻感情不睦。停止性生活、口服抗尿路感染药物,症状可以消失,但停药不久就复发,并且随发作次数的增多,药物疗效越来越差。五年前出现下腹部疼痛,逐渐加重,长期就医于许多大医院妇科专家门诊、泌尿科专家门诊,均诊断为尿道炎、膀胱炎和盆腔炎,但用尽各种中西医疗法,均无效果,腹痛逐渐加重,直至不能站立讲课。
杨女士就医体检时发现,尿道外口、阴道、宫颈均显示为慢性炎症充血和增厚,宫颈糜烂I度,白带较多,未查到有诊断价值的致病微生物;膀胱区及子宫左右附件压痛明显。经B超检查、尿常规化验、宫颈刮片等,查到淋菌和衣原体,确诊为;1.慢性混合感染性病。2.慢性阴道炎。3.慢性宫颈炎。4.慢性盆腔炎。5.慢性尿道炎。6.慢性膀胱炎。
杨老师丈夫为同一中学副校长,39岁,否认有任何不适症状及婚外性行为。体检发现,尿道口周围皮肤色素沉着显著,尿道口内黏膜无炎症征象;后尿道变硬如索,长约2.5厘米,无压痛及结节肛门指诊前列腺Ⅱ度肿大,中间沟消失,“质”亦变硬,压痛轻度。作前列腺液检查、尿常规化验和B超扫查,应用外引流术排出较多黄白色脓性分泌物,从中查到较多淋菌、衣原体和支原体。确诊为1。慢性混合性感染性病。2.慢性尿道炎合并尿道狭窄。3.慢性前列腺炎。4.慢性膀胱炎。
至此,这位中学副校长方才悄悄(背着其妻)承认,六年前陪其上级领导有过一次不洁性交史,当时有尿道流脓、尿道口红肿及尿频、尿急症状,无明显尿痛。因为怕别人知道,自己找小诊所治疗。经服药、注射治疗3天后症状消失,医生告知“已治愈”,以后未再出现症状,自认为无病,未敢告诉妻子上述经过。
杨老师告知,她们的8岁女儿亦患有外阴炎伴发作性尿频、尿急、尿痛一年。在当地医院应用过锰酸钾溶液坐浴、外阴涂杀菌药、口服抗尿路感染药物,症状可以消失,但停药不久就复发。在B超引导下,以细长棉签取宫颈口及其周围分泌物检查,亦发现淋菌DNA。
杨老师一家三人,经暂停性生活(杨老师夫妻)、外引流术、抗感染……等综合治疗,分别于60~154天获得永久治愈,电话随访两年未复发,夫妻关系重归于好。
杨老师一家人患性病的教训是深刻的。男性性病患者,真正无任何自觉症状为数极少,约占总发病率20%左右。其中大多数人实际上有自觉症状,因羞于启齿而矢口否认,自己购药治疗,自忍痛苦。这种看似在维护“自尊心”的思想方法,其实对自己、配偶及家庭其他成员和社会都是不负责任、不理智的行为。
这位副校长的性病所以在不自觉中逐渐演变为许多慢性并发症,并经过直接和间接途径危害妻子和八岁的女儿,诊治医生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——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事实上,任何性器官传染病都不可能在3天内达到治愈——服3天药,打3天针,症状消失就断言“治愈”,如果不是有意欺骗,就是真“外行”。外行称“性病专家”的现象,在全国各地广告中到处都是,也是我国性病流行不能控制的最关键问题。
女性白带异常几乎都是疾病现象,应该认真检查,尤其要排除性病感染,不能怀有侥幸心理——只有这样,才能将漏诊错治率降至最低限度,不延误有利治愈时机。即使本人(或配偶、未婚恋人)不承认有过非婚性交史,首诊医生也要进行可疑性病的检查,以免漏诊漏治危害社会。
我国现实社会中,有些年轻人崇尚西方国家的“性开放”,但思想方法和文化素质却很差,感染性病后不是以科学态度面对现实,及时请专家设法治愈,而是回避、否认、隐瞒,在已查到性病的事实面前拒不认账、不治疗,甚至与诊治医生无理取闹。对此,专家提醒人们,有病一定要到正规的性病专科诊治,切不可自以为是,自己到小诊所就诊,以至祸害家人,后悔莫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