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可,定期寿险的受益人怎么选择好?
在谈论保险时,我们经常会听到“受益人”这一概念。尤其是当我们谈及“身故受益人”时,我们通常指的是“金可”这一全称。对于那些已经投保的朋友们,你们可能在投保申请书中看到过一栏需要填写受益人的地方,这个地方就是为了明确,如果被保险人身故,身故保险金应该支付给谁。
想象一下,如果你为他人投保,而在不幸的事件发生时,保险公司会知道应该将这笔钱支付给谁。这种明确指定的方式,不仅方便快捷,而且具有一定的避税避债作用。在填写投保申请书时,建议大家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,可以是一人或是多人,并且详细列出每个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份额。
除了身故保险金,还有各种各样的生存保险金。这些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因情况而异,包括重疾保险金、年金、祝寿金/教育金、伤残保险金、护理保险金以及医疗保险金等。在被保险人仍然生存并且满足一定条件时,保险公司会支付这些保险金。
关于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,不同国家和地区有各自的惯例,这些惯例通常在保险条款中有所体现。例如,在内地的重疾保险金默认是给付给被保险人的,而在香港则默认是给付给投保人。
接下来,我想通过两个真实的案例来进一步说明。第一个案例是关于一个企业主为自己投保高额寿险,他将自己的私生子指定为身故受益人。那么,私生子在父亲离世后是否能顺利拿到这笔保险金呢?第二个案例是关于一对夫妻的,丈夫为妻子投保了香港的重疾险,当妻子患上约定的重疾时,丈夫作为投保人领取了重疾保险金后却不愿将保险金给到妻子。面对这样的情境,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?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探讨。希望通过这些分享,能帮助大家对保险受益人这一概念有更深入的理解。